股權轉讓協(xié)議具備的內容
在股東將自己的股權進行轉讓的時候,要簽協(xié)議的,但是在這個過程中協(xié)議變成了借款協(xié)議,今天學習啦小編為你們介紹股權轉讓協(xié)議實為借款協(xié)議的股權轉讓是否有效的內容,歡迎閱讀。
股權轉讓協(xié)議具備的內容
(一)當事人雙方基本情況,包括轉讓方與受讓方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國籍等。
(二)公司簡況及股權結構。
(三)轉讓方的告知義務。
(四)股權轉讓的份額,股權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五)股權轉讓的交割期限及方式。
(六)股東身份的取得時間約定。
(七)股權轉讓變更登記約定,實際交接手續(xù)約定。
(八)股權轉讓前后公司債權債務約定。
(九)股權轉讓的權利義務約定。
(十)違約責任。
(十一)適用法律爭議解決方式。
(十二)通知義務、聯系方式約定。
(十三)協(xié)議的變更、解除約定。
(十四)協(xié)議的簽署地點、時間和生效時間。
股權轉讓協(xié)議實為借款有效情況
股權轉讓的本意,是指甲方向乙方出售部分或全部的標的公司(丙方)的股份的行為。丙方在股權轉讓前就是一個法人,股權轉讓后仍舊是一個法人,股權轉讓前后不同的只是換了老板罷了。所以,在完成全部的股權轉讓后,原股東不承擔以前發(fā)生的債務,在法律上是合理的。股權轉讓合同上若沒有對轉讓前債務承擔的特別說明,那么債務是由標的公司(丙方)承擔。相反,受讓方若要規(guī)避股權轉讓前的債務風險,那么就要在轉讓前盡可能詳細地了解標的公司的債務情況,并且跟出讓方洽談股權轉讓后原債務的承擔方法。如果甲乙雙方未就債務情況達成協(xié)議,那么乙方可以選擇降低報價、取消股權轉讓交易的辦法來降低或規(guī)避風險。
公司股權轉讓有效的情況
對于有限責任公司來說,新《公司法》第33條規(guī)定,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股東的出資額;
出資證明書編號。
記載于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
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其出資額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fā)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2005年修訂)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公司變更實收資本的,應當提交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并應當按照公司章程載明的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繳納出資。公司應當自足額繳納出資或者股款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可見,在有限責任公司,受讓人即使簽訂了股權轉讓合同,且合同已經生效,在公司為其履行股東名冊登記變更程序之前,尚不能認定其已取得了股東資格,只有在公司股東名冊變更并進行工商變更登記之后,新老股東的交替方才在法律上真正完成,并具有了社會公示性。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的情況有所不同。其股權轉讓合同生效,受讓人即取得公司股權,合同當事人為記名股東的,應通知公司辦理股東名冊登記變更。
1.股權轉讓幾種方式
股權轉讓協(xié)議具備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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