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大學生黨課辨析題
申請入黨的大學生的年齡規(guī)定,以“年滿18歲”為底線,目的是為了保證黨員質量。黨課考試也是同樣的目的。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精心搜集的2017年大學生黨課辨析題范例,希望對你有幫助!
2017年大學生黨課辨析題范例篇一
1.申請入黨的人在年齡上必須具備年滿18歲的條件。
答:該說法正確;
“年滿18歲”強調了申請人入黨必須具備的年齡條件。只有在成年以后,其世界觀和政治傾向才具有相對穩(wěn)定性,才具有確定的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觀點、政治鑒別力、和政治敏銳性,才能確定自己終生的政治信仰和政治志向。一般來說,“18歲”是一個人步入成年的基本標志。因此,申請入黨的人的年齡規(guī)定,以“年滿18歲”為底線,目的是為了保證黨員質量,使黨員在其申請入黨的時候,就具有與黨的性質要求相一致的世界觀和政治傾向。
2.私營企業(yè)主不能入黨。
答:該說法不正確;
發(fā)展黨員應該把在工人、農民、軍人、知識分子的先進分子中發(fā)展黨員作為重點,使來自工人、農民、知識分子、軍人、干部的黨員成為黨的隊伍最基本的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還必須明確,在把來自工人、農民、知識分子、軍人、干部的黨員作為黨的隊伍最基本的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的同時,也應該把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自覺為黨的路線和綱領而奮斗、經(jīng)過長期考驗、符合黨員條件的其他社會階層的先進分子吸收到黨內來。新的社會階層中的廣大人員,通過誠實勞動和工作,通過合法經(jīng)營,為發(fā)展社會主義社會的生產力和其他事業(yè)做出了貢獻。他們與工人、農民、知識分子、干部和解放軍指戰(zhàn)員團結在一起,他們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yè)的建設者。
3、預備黨員被取消預備資格是一種黨紀處分。
答:該說法不正確。
預備黨員被取消預備資格不是黨的紀律處分;取消預備黨員資格是指:經(jīng)過對預備黨員預備期的考察,預備黨員確實不具備黨員條件,基本素質又很差,又沒有繼續(xù)考察的必要,應該取消預備黨員資格。黨紀處分中黨員個人的處分有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對嚴重違反黨紀的黨組織的紀律處理措施主要有改組和解散兩種處分形式。
2017年大學生黨課辨析題范例篇二
辨析題(每題5分,共20分)
1、預備黨員被取消預備資格是一種黨紀處分。
錯誤。
黨章規(guī)定的黨紀處分有五種: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預備黨員被取消預備黨員資格不是黨紀處分。因為預備黨員的預備期是發(fā)展黨員過程中的一項重要的程序,是對預備黨員繼續(xù)進行培養(yǎng)、教育和考察的一個重要階段。對于在預備期期間不履行黨員義務,不具備黨員條件的,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是履行入黨手續(xù)問題,而不是黨紀處分問題。
2、黨的任何組織和黨員都必須遵守國家憲法、法律,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
正確。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黨員也是與勞動人民處于平等地位的普通一員,必須遵守國家憲法、法律,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
3、預備黨員的權利同正式黨員一樣。
錯誤。
黨章規(guī)定,預備黨員的權利,除了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以外,同正式黨員一樣。
4、黨的下級組織必須堅決執(zhí)行上級組織的決定。
正確。
黨章規(guī)定,黨的下級組織必須堅決執(zhí)行上級組織的決定。下級組織如果認為上級組織的決定不符合本地區(qū)、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可以請求改變;如果上級組織堅持原決定,下級組織必須執(zhí)行,并不得公開發(fā)表不同意見,但有權 向再上一級組織報告。
2017年大學生黨課辨析題范例篇三
1、 私營企業(yè)主不能入黨。
錯誤。黨章規(guī)定,年滿十八歲的中國工人,農民,軍人,知識分子和其他社會階層的先進分子,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愿意參加黨的一個組織并在其中積極工作,執(zhí)行黨的決議和按期交納黨費的,可以申請加入中國共產黨。私營企業(yè)主是我國改革開放以來在社會變革中出現(xiàn)的一種新的社會階層,他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yè)的建設者,他們中的優(yōu)秀分子,經(jīng)過黨組織的教育和考察,確定具備黨員條件的,可以發(fā)展成為共產黨員。
2、 預備黨員取消預備資格是一種黨紀處分。
錯誤。預備黨員取消預備資格不是一種黨紀處分。
黨章規(guī)定黨紀處分有五種:警告、嚴重警告、撤消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預備黨員的預備期是發(fā)展黨員過程中的一項重要的程序,是對預備黨員繼續(xù)進行培養(yǎng)、教育和考察的一個重要階段。對于在預備期間不履行黨員義務、不具備黨員條件的,取消其預備資格是履行入黨手續(xù)問題,而不是黨紀處分問題。 3、黨員對黨組織的決議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見,可以不執(zhí)行,也可以申明保留。 錯誤。黨章規(guī)定:黨員對黨組織的決議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見,在堅決執(zhí)行的前提下,可以申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見向黨的上級組織直至中央提出。
4.、黨員除了法律和政策規(guī)定范圍內的個人和工作職權以外,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享有特權。(8分)
錯誤。中國共產黨黨員是中國工人階級的有共產主義覺悟的先鋒戰(zhàn)士,中國共
產黨黨員必須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不惜犧牲個人的一切,為實現(xiàn)共產主義奮斗終身。中國共產黨黨員永遠是勞動人民的普通一員。除了法律和政策規(guī)定的范圍內的個人和工作職權以外,所有共產黨員都不得謀求任何私利和特權。
5、黨員除了法律和政策規(guī)定范圍內的個人和工作職權以外,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享有特權。
錯誤。除了黨員法律和政策規(guī)定范圍內的個人利益額工作職權以外,所有共產黨員都不得謀求任何私利。
黨章的這一規(guī)定,是與我們黨所代表的工人階級同其他勞動人民的利益一致的。工人階級的最高利益和最高理想,就是消滅生產資料私人占有和剝削制度,實現(xiàn)共產主義社會。作為領導這個運動的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就是要為謀求工人階級和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而奮斗,沒有也不能有自己的私利。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黨的根本宗旨,也是中國共產黨與其他一切剝削階級政黨的根本區(qū)別。如果一些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可以利用人民所給予的權利謀取個人的私利和特權,黨的性質就會改變,就會嚴重脫離人民群眾,嚴重損害黨的威信,損害黨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
法律和政策規(guī)定范圍內的個人利益和工作職權,是黨員應當事有的正當利益和工作需要,這種個人利益和工作職權,從根本上說與黨和人民的利益是一致的。黨員的正當個人利益與個人主義有著本質的區(qū)別。對于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來說,黨和人民根據(jù)工作需要授予他們一定的職權,主要是為了使他們更好地為人民服務,獲得與其承擔的領導職務和履行職責所需要的條件,決不能用來謀取個人或小集團的利益。
6.預備黨員取消預備資格是一種黨紀處分
錯誤。因為《中國共產黨章程》第三十九條明確規(guī)定:“黨的紀律處分有五種: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外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所以,預備黨員取消預備資格不是一種黨紀處分。
7.申請入黨的人在年齡上必須具備年滿18歲的條件
正確。“年滿18歲”強調了申請人入黨必須具備的年齡條件。只有在成年以后,其世界觀和政治傾向才具有相對穩(wěn)定性,才具有正確的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觀點、政治鑒別力和政治敏銳性,才能確定自己終生的政治信仰和政治志向。一班來說、“18歲”是一個人步入成年的基本標志。因此,申請入黨的人的年齡規(guī)定,以“年滿18歲”為底線,目的是為了保證黨員質量,使黨員在其申請入黨的時候,就具有與黨的性質要求相一致的世界觀和政治傾向。
8.黨的中央和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委員會可以直接接收黨員
可以直接接收黨員。
《中國共產黨章程》中規(guī)定:“在特殊情況下,黨的中央和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委員會可以直接接收黨員”
在這里講的“特殊情況”大致有以下三種:
1.有的具備黨員條件的發(fā)展對象,因工作關系,不宜在支部公開自己的身份和工作情況,只能由中央和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委員會內部掌握,直接發(fā)展為黨員。
2.少數(shù)有重大影響的知名人士或某方面的代表人物,他們具備黨員條件時,可以由中央和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委員會直接討論,接收為黨員。
3.追認黨員,只有中央和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黨的委員會才有權批準。
9.在黨組織討論決定對黨員的黨紀處分或作出鑒定時,本人無權參加或進行申辯
錯誤。黨紀處分,是指黨組織對犯錯誤的黨員,按照情節(jié)輕重和黨章規(guī)定作出的處罰決定。作出鑒定,是指黨組織對黨員表現(xiàn)作出的評價。對黨員進行黨紀處分或作鑒定時,允許黨員本人申辯,同時也允許其他黨員為其作證和辯護,這既是維護和保障黨員民主權利的重要措施,也是確保對黨員進行黨紀處分或作出鑒定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重要措施。
黨組織對黨員的身邊及其他黨員為之作的證明和辯護,要認真聽取,進一步核實,采納其合理意見。對那些不予采納的意見,要想本人說明不予采納的理由,讓受處分的黨員心悅誠服。對黨員實事求是的申辯、作證和辯護,不得進行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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