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社區(qū)法治建設工作計劃(2)
2017年社區(qū)法治建設工作計劃(三)
根據市委、市政府的統(tǒng)一部署,今年我局將按照市綜治辦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與長安法治建設工作的要求,對照年初簽訂的《市2014年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長安法治建設責任書》的有關內容,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與長安法治建設活動,并且結合行業(yè)特點重點抓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1、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成立以局黨組書記、局長為組長,副局長為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對本單位的綜治工作實行既各負其責,又齊抓共管,互相協(xié)調的工作格局;
2、局黨組全年召開4次以上專題會議研究部署綜治與長安法治建設工作,聽取有關情況匯報,解決實際問題;
3、與本系統(tǒng)下屬單位簽定綜合治理與長安法治建設責任書,明確一把手為綜治與長安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明確責任科室和聯(lián)絡員負責專項工作。及時報送信息,全年上報法治建設信息不少于2篇;
4、定期向市綜治委員會匯報綜合治理與長安法治建設工作開展情況,按時上報總結和下一年度工作計劃;
5、深入開展與鎮(zhèn)鄉(xiāng)、社區(qū)結對共建工作,每年到綜治掛鉤單位指導、督促、開展綜治和平安建設活動4次以上;
6、加強本單位內保機構建設,做到領導、制度、人員和措施“四落實”。認真開展內部治安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嚴格本單位金融物資、資料室、財會室、倉庫、保險箱等重點要害部位的管理;
7、落實維護穩(wěn)定“四項制度”,即:重要信息報告制度、不穩(wěn)定因素排查制度、檢查督辦制度、責任查究制度,做好本單位工作人員內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
8、切實做好反邪教工作。確保旅游行業(yè)內無邪教人員,杜絕漏管、失控,確保無進京赴省滋事事件;
9、認真開展“平安飯店”、“平安景區(qū)”、“平安旅行社”創(chuàng)建工作,繼續(xù)細化創(chuàng)建方案,層層落實創(chuàng)建責任,扎實抓好創(chuàng)建督查,不斷提高系列創(chuàng)建水平;
10、配合公安部門加強對旅游飯店、旅行社、旅游車船、旅游景點等場所的日常治安管理工作。會同公安、工商、物價、交通等部門,加強旅游市場的規(guī)范整頓;
11、開展“五五”普法宣傳教育,積極參加“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活動,全年開展各種形式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和長安建設宣傳不少于6次。
12、局黨組年內集中學法不少于3次,本單位干部職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與長安法治建設工作是一項常抓不懈永不放松的工作,我們將嚴格按照年度計劃和總體規(guī)劃的要求,按照市綜治委的要求,進一步發(fā)揮本部門的職能作用,積極參與全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與長安法治建設工作,為建設長安做出應有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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