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經費合理使用制度
規(guī)章制度中規(guī)定工作中的行為規(guī)范,可以引導、教育員工約束自己的行為,防止出現不良行為。以下是小編給大家?guī)淼膶W校經費合理使用制度,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學校經費合理使用制度篇1
為切實加強對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的使用管理,規(guī)范公用經費支出,確保公用經費??顚S?,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霍邱縣20__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辦法》(教計[20__]__號)和《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支出管理實施細則》,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公用經費來源及使用范圍
1、學校公用經費是維持學校正常運轉所必須的經費。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來源主要包括財政核定的生均公用經費。(初中生年均公用經費定額為840元、小學為635元。)。
2、公用經費開支范圍包括:教學業(yè)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文體活動、水電、取暖、交通差旅、郵電、儀器設備及圖書資料等購置,房屋、建筑物及儀器設備的日常維修維護等。
二、公用經費使用管理原則與辦法
1、 我校義務教育公用經費使用管理原則:集中監(jiān)管、統籌使用、分級預算、計劃調控。
2、 學校會計加強對各學校公用經費預算編制指導及使用的監(jiān)管。各學校費用由各校校長審批,經手人 、證明人、審核人、“四簽”后,再報中心學校審批列支。各學校費用收支仍在中心學校賬套內分部門核算,以準確映各學校的財務收支情況。
3、公用經費管理實行自下而上的預算編制制度。年初,統籌管理的經費由各學校根據本校實際需要進行公用經費預算編制,報中心學校初審。統籌使用的經費由中心學校牽頭,各學校校長參與進行費用預算編制。后由中心學校對各學校的公用經費年度預算進行審核,最后報教育局核準和財政局備案后執(zhí)行。各校要嚴格按照科學合理、統籌兼顧、規(guī)范透明、高效順暢的原則安排使用公用經費,既要保證學校開展日常教育教學活動所需的基本開支,又要適當安排促進學生全面發(fā)展所需的活動經費開支,更要區(qū)分輕重緩急、突出重點、解決難點,集中財力辦事。學校公用經費預算要落實到具體項目、科目,做到不重復、不遺漏、不留缺口,確保每一分錢用到學生身上。
4、公用經費執(zhí)行支出實行自上而下的計劃管理。各校預算及使用計劃經上報并核準下達后,應嚴格按計劃執(zhí)行。各學校要制定實施預算計劃,在學校內部把預算執(zhí)行職責落實到具體崗位。
5、建立、健全學校內部財務管理制度,重財務事項或活動資金支出超出1000元必須經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中心學校要監(jiān)督所轄各中小學的公用經費按計劃規(guī)范使用,不得擠占、截流所轄各學校經費,原則上由各校自行支配,但村小超過500元支出項目須書面請示中心學校研究同意,方可實施。
各學校要對照年度預算的總體目標,定期分析公用經費在執(zhí)行過程中的問題,及時采取整改措施,確保經費的正常使用。
三、公用經費使用要求與標準
1、公用經費使用要嚴格按照教育、財政部門核定的預算及內控計劃執(zhí)行,做到厲行節(jié)約,杜絕浪費,學校公用經費不得用于教師獎金、福利(按規(guī)定標準計提的福利費除外)的開支、不得用于基本建設投資、償還債務等方面的開支。
2、教師培訓費:按照學校年度日常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用于教師按照學校年度培訓計劃參加培訓所需的培訓費、差旅費、伙食補助費、資料費、住宿費以及型培訓講座等費用的開支。
3、差旅費:
①學校要建立健全出差審批管理制度,嚴格控制出差人數、天數和差旅費用。
②差旅費開支范圍:包括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
4、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交通費的開支范圍:指汽車燃料費、租車費等。租車費是指師生集體外出需租車而發(fā)生的費用。凡所租車輛須有合法證明材料,學校不得租用非法車。
5、設備購置費、設備購置費:指學校購置儀器設備、教學辦公用品及圖書資料等。符合政府采購條件的,由上級有關部門組織實行政府采購。
6、維護維修費:指不改變用途的各種設備(不包括車船等交通工具)日常開支的維修費用;各種房屋建筑物的不改變用途的維修費用和平房不改變結構、不增加面積的落地翻修費,校內公共設施,如道路、管道等設施的日常維修費用;房屋內部的裝修及內部管線等改造支出;為保證網絡信息系統正常運行的日常維護支出。
四、公用經費管理使用的開支計劃和公示監(jiān)督檢查
1、學校應按照教育局《中小學義務教育保障經費財務管理暫行規(guī)定》及本校經費預算測算表編制全年公用經費使用開支計劃。
2、學校要建立規(guī)范的經費、實物、固定資產等管理制度和程序,厲行節(jié)約,提高經費使用效益。各校要建立物品采購登記臺賬,建立健全物品驗收、進出庫、保管、領用制度,明確責任,嚴格管理,做到賬實相符,安全有效。每學期學校對帳、物、表、冊進行自查,中心學校定期組織核查。
3、學校要將公用經費使用情況定期在校內公布,采用上墻公示,接受師生的監(jiān)督。同時,要定期進行公用經費預算執(zhí)行情況分析,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資金收支管理。
學校經費合理使用制度篇2
為進一步深化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加強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公用經費管理,規(guī)范公用經費支出行為,確保資金安全運行,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按照“八項規(guī)定”的要求,根據省教育廳、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義務教育經費使用和管理的通知》(贛教財字〔20__〕59號)、省財政廳、教育廳《關于印發(fā)〈江西省中小學公用經費支出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贛財教〔20__〕7號)以及市教育局、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義務教育經費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贛市教規(guī)劃字〔20__〕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義務教育保障機制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公用經費來源與分配
我縣義務教育學校經費實行以縣為主、“校財局管”的教育經費管理體制,在縣政府的領導下,由縣教育部門統一核算、管理、監(jiān)督義務教育學校經費使用。
1、公用經費的組成。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是指保證學校正常教學活動和后勤服務等方面開支的費用。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主要由兩部分組成:一是生均公用經費,現行補助標準為小學500元/生年,初中為700元/生年;二是各義務教育學校的事業(yè)收入及其他收入。
2、公用經費的分配原則。依據上一學期核定的在校學生人數和省財政資金下達情況分配各校。在開學時,中小學財務核算中心按公用經費總額的10%預撥學校,以保證學校的正常運轉,剩余資金逐月報賬。在每學期結束時,依據學校的實際學生人數,同時兼顧不同規(guī)模學校運轉的實際情況,適當向偏遠山區(qū)、辦學條件薄弱的學校傾斜的原則與學校結算。
二、公用經費的使用范圍與標準
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參照以下范圍和標準實施。
1、教師培訓費。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總額的5%安排。主要用于:上級主管部門、縣進修學校組織的學校管理人員及教職工的培訓,以及學校自行組織的校本級培訓所需的培訓費、差旅費、伙食補助費、資料費、住宿費等。對學校自行組織教師外出參加培訓講座、學習考察,將嚴格審批制度。對學校教師培訓計劃所列培訓內容、時間、地點、人數和費用進行認真審核。嚴禁無實質性內容的培訓、學習考察,堅決杜絕借培訓之名進行公款旅游的行為。
2、設備購置費。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總額的10%安排。用于課桌凳、圖書資料、教學儀器、音體美器材、師生所需生活設施等的購置,其中專項用于課桌凳購置的費用不得少于公用經費總額的5%。設備購置必須嚴格按相關程序辦理:各學校必須根據可用資金,區(qū)分緩急,通過集體討論決定后,書面向縣教育局上報購置計劃批準執(zhí)行。按規(guī)定應納入政府采購的設備購置實行政府采購。
3、修繕費。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總額的15%安排。用于校舍維修、校園文化美化建設、教學及生活設備等的維修。各校應根據學校實際需要和資金總額,在開學一個月內經集體討論決定后向局校建辦和財統股報本學期維修維護及校園文化美化建設預算。初中、中心小學達5000元以上,村完小達2000元以上的單個項目,需報分管領導審核后實施,項目預結算報局校建辦審核。型修繕項目按政府議事規(guī)則及有關程序實施。
4、招待費。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總額的2%安排。各學校業(yè)務招待費支出必須堅持勤儉節(jié)約、從省從簡的原則,嚴格執(zhí)行“八項規(guī)定”要求。對各類活動和迎接上級檢查確需招待的,原則上安排在學校食堂就餐。同時嚴格控制接待標準、接待范圍,堅持同城不吃請。
5、業(yè)務費。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總額的35%安排。用于教育、教學業(yè)務與管理所需費用。如教學教研活動經費、教師學生各種競賽經費、文體活動經費等。
6、辦公費。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總額的30%安排。用于支付印刷費、水電費(含學生飲水費)、郵電費、交通費、差旅費、會務費、信息技術教育維護費、教師用教材、學生音體美活動及音體美教學費、學生實驗實習費、實驗耗材、專用材料費等。
7、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總額的3%安排。指除上述以外從公用經費中支出的費用外的其他費用。
三、公用經費使用、管理與監(jiān)督
1、中小學財務核算中心受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領導,負責全縣義務教育學校的經費核算,建立健全教育經費管理制度,規(guī)范教育經費收支行為,統一實行學校財務預算管理,確保教育經費有效使用。
2、強化預決算編制執(zhí)行。各學校要嚴格遵守《江西省中小學公用經費支出管理暫行辦法》和本《管理辦法》的要求,堅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合理、科學編制學校預算。中小學預算以校為基本編制單位,村小(教學點)納入其所隸屬的中心小學統一編制。學校必須在開學兩周內編制好經學校行政會、教職工會討論通過的本學期經費預算,并附預算編制說明一并報局批復后執(zhí)行。預算批復后,原則上不作調整,因國家政策發(fā)生變化或自然災害等不可預見因素,確需調整的必須經學校行政會討論決定并通報教職工后,及時書面按程序報批,以嚴控經費支出的隨意性。調整幅度在5%以內(含5%)的,書面報縣局備案;10%以內(含10%)的,報分管財務局領導審批;15%以內(含15%)的,報局長審批;15%以上(不含15%)的,報局長辦公會研究批復。同時,嚴格堅持“預算總額不突破”原則,單位預算調整后都加的,則應在其他小項中相應調減。
3、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制度。中心小學以上學校要成立財務監(jiān)督小組,實行理財,每月定期在公示欄中公開學校財務收支情況,接受教職工的監(jiān)督。財務監(jiān)督小組成員由1名副校長、1名中層干部和3教師代表組成(副校長、中層干部和教師代表由每年的教師代表會產生),副校長為組長。學校財務每學期結束時還須向全體教職工集中公開公示一次。
4、嚴格把好“三關”,確保經費安全使用。一是嚴格把好預算執(zhí)行關。二是嚴格把好發(fā)票審核關。中小學財務核算中心要認真檢查學校票據相關項目填寫是否規(guī)范、完整,各項支出發(fā)票必須有經手人、證明(驗收)人,分管財務領導審批后方可報賬,對不符合規(guī)定的發(fā)票,中小學財務核算中心應拒絕報銷。三是嚴格把好經費支出關。對不符合公用經費開支范圍和標準的項目,中小學財務核算中心應拒絕報銷。
5、 完善財務制度。中小學財務管理實行校長負責制,以校為單位進行會計核算。中小學校各項收入應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嚴禁設立“小金庫”,嚴禁賬外設賬,嚴禁公款私存。各鄉(xiāng)鎮(zhèn)中心小學不得以任何名義集中或調劑所屬村小及教學點的生均公用經費,不得變相從所屬學校經費中列支。中小學校食堂應當堅持公益性和非營利性原則,在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下,實行單核算,定期公開賬務。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舉借債務或提供擔保。
6、規(guī)范收費行為。嚴格執(zhí)行市物價局、市教育局《關于轉發(fā)省發(fā)改、省教育廳的通知》(贛市價費字〔2011〕34號),堅持學生自愿和非營利原則,向學生收取規(guī)定允許的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即時發(fā)生即時收取,據實結算,嚴禁強制服務,或只收費不服務。義務教育學校除按省、市文件規(guī)定允許的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7、加強資產管理。完善資產的購置、驗收、保管、使用、交接、維修等內部管理制度。加強中小學校資產處置監(jiān)管。中小學校國有資產的出租、出借、出售、出讓、對外捐贈、報廢、報損等,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格履行相關審批程序,嚴防國有資產流失。要建立健全校舍設施安全預警機制,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做好防盜、防火、防水、防自然災害工作,確保學校財產安全。
8、強化監(jiān)督檢查。中小學校應當依法接受主管部門和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jiān)督。校長應將每學期學校財務收支情況向教職工代表會報告,并在校內公示,接受教職員工的監(jiān)督??h教育局每年開展一次義務教育經費管理使用內部審計,審計面不低于學??倲档?0%。對離任的中小學校長進行校長離任審計,對未經縣局批準同意面發(fā)生的學校債務,由任內校長個人承擔。
四、本辦法適用于全縣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上述之條款如因上級出臺新的管理規(guī)定而有的,則以上級新規(guī)定為準。
五、本辦法自二○__年九月一日起實施。
學校經費合理使用制度篇3
為規(guī)范我校學生社團經費管理,使學生社團經費能夠合理、有效使用,根據《北海職業(yè)學院學生社團管理辦法(試行)》,特制定本條例。
第一條學生社團的活動經費包括會員會費、社會贊助、捐贈、社團創(chuàng)收和院團委、系部分團委提供的活動經費。
第二條會費的收繳在吸收會員時一并進行,收費前,必須報社團管理部門審批同意,否則相關負責人須承擔責任。收費按照學術科技型社團每學年會費不超過10元/人,其他類型社團每學年會費不超過8元/人的標準執(zhí)行。會費的收繳必須遵行自愿的原則。
第三條學生社團如因某種原因另行收費的,需事先將收費理由及收費標準報社團管理部門,經批準方可收費。私自亂收費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四條社團管理部門視社團活動開展情況可以給予一定的經費支持。
第五條學校鼓勵各學生社團通過勤工儉學獲取活動經費,但是禁止在校園內一切以營利為目的純粹的商業(yè)銷售行為。
第六條學生社團收取的會費以及社團在存續(xù)期間以社團名義取得的其他收入必須嚴格按照社團宗旨的要求使用,任何個人及組織均不得非法使用社團的財產。
第七條學生社團經費的使用堅持先審批,后使用的原則,每次經費使用須經社團負責人會簽,數額較大的,須報送社團管理部門審批。
第八條學院每年撥出的專項經費,主要用于每屆社團文化節(jié)的開展和院團委根據各社團工作計劃資助社團舉辦有全校影響或有重大意義的活動。
第九條社團申請專項經費時,需先將詳細計劃和經費預算報經院團委審核批準,各社團必須嚴格按照批復開支。
學校經費合理使用制度篇4
第一章總則
1、為切實加強學生社團的監(jiān)督和管理,正確、合理地管理社團的各項經費,營造良好的財務環(huán)境,規(guī)范財務工作、明確財務流程,使會員的基本權利得到保障、使學生社團聯合會的活動費用和日常支出得到規(guī)范統一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針對于本校各社團,是指我校學生自愿組成,為實現成員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的學生組織。
3、本制度所稱社團必須以遵守憲法、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政策,以及學校的有關規(guī)定為前提。
第二章經費來源
1、會費收入:會費在會員入會時收繳我校所有社團屬于非營利性學生社團。禁止向任何社員以任何形式收取不正當費用,違反此條者,按情節(jié)嚴肅處理。
2、各社團可自行根據活動的需要,經社團聯合會批準對外拉贊助。社團獲得的贊助費應用于社團活動和社團發(fā)展,社團獲得贊助應提前向社團聯合會上交書面介紹及協議書,未經校團委批準,各社團不得為贊助商進行宣傳或商業(yè)活動。
3、各種獎勵:學生社團獲得的各種獎勵經費不得用于任何的個人支出,需在公開公正的情況下對其進行管理使用。
4、其他經費:學校相關部門對學生社團活動支持的經費。
第三章經費的審批及報銷經費的審批原則為:預算合理并且有益于學生社團活動的開展。
社團在進行活動需要使用經費時必須制定詳細的經費預算、活動方案和指導老師意見,交由社團聯合會審批,經批準后方能使用?;顒咏Y束后,社團必須填寫經費使用結果,包括經費流向、所剩資金、或虧空資金在社團經費支出記錄本上詳細登記。
第四章經費的`使用
1、社團所有固定資產和資金均歸該社團所有。各社團擁有該社團財產的使用權。
2、使用原則為:各社團在不違反本制度的前提下根據各社團的財務制度對經費進行使用。社團經費必須用于學生社團活動,不得用于與社團無關的活動,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學生社團的財產,亦不得在社團成員中分配。
3、社團經費應由社團的有關人員負責專門管理。有關費用收支應向全體社團成員公開。
4、社團經費管理應做到收支記帳,帳目清楚,并保留原始憑證或復印件、經費使用人和社團負責人的簽名,每月25至30號上交社聯進行帳目審計。
5、社團經費接受社團聯合會的監(jiān)督和檢查。社團干部換屆時,應負責做好財務交接工作。向本社團成員說明自己社團的經費盈余情況,透明自己社團的財務。同時社員可以向社團負責人提出疑問,如果社團負責人不能回答清楚則可以向社團部反映情況,社團部根據具體情況給予社團負責人相應的處罰。
學校經費合理使用制度篇5
為了切實加強學校公用經費的使用管理,規(guī)范公用經費支出行為,確保公用經費??顚S?,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財政部、教育部關于中小學公用經費支出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1.公用經費主要指財政撥付的辦公資金。公用經費開支范圍包括:教學業(yè)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教職工和學生文體活動、水電、取暖、交通差旅費、郵電、寬帶、電話費、儀器設備及圖書資料等購置,房屋建筑物及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維護等。不準用于發(fā)放人員福利、基本建設投資、償還債務等;不準以教師培訓為由進行公款旅游、休閑、療養(yǎng)等方面的開支;嚴格控制招待費,不準用于購買煙酒禮品等費用支出。
2.學校公用經費按照專款專用,公用經費預算要體現“保運轉、保安全、保質量”的原則,要體現向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方面傾斜的原則。教師培訓費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用于教師培訓所需的差旅費、生活補助費、資料費和住宿費等開支。教學業(yè)務費(包括教學水電費、取暖費、教研教改費、教學差旅費、資料印刷費、宣傳費、體育維持費等)支出比例不低于35%。
3.學校要按照輕重緩急、統籌兼顧的原則安排使用公用經費,既要保證開展日常教育教學活動、安全活動所需的基本開支,又要適當安排促進學生全面發(fā)展所需的活動經費開支。
4.學校購置儀器設備、教學辦公用品及圖書資料等,凡符合政府采購條件的,原則上實行政府采購,并編制政府采購預算。按照《政府采購法》的規(guī)定,由區(qū)級財政部門、區(qū)教育局組織政府采購。
5.學校要建立物品采購登記臺賬,建立健全物品驗收、進出庫、保管、領用制度,明確責任,嚴格管理。
6.學校要嚴格控制租車費、接待費(按上級標準)等非業(yè)務性支出。要厲行節(jié)約,努力提高公用經費使用效益。
7.學校公用經費支出要實行報告制度。1萬元以上支出報區(qū)教育局審批,要進行立項、招標、審計;1萬元以下,5千元以上支出經校委會研究決定;5千元以下,2千元以上支出提交申請報告,由財務管理小組審批;2千元以下1千元以上,由校長審批;1000以下,500元以上支出提交申請報告,由行政校長審批;500元以下支出提交申請報告,由主任審批。
8. 學校將公用經費使用情況定期在校內進行公布,采用上墻公示、網上公示等形式,接受師生和社會的監(jiān)督。同時定期進行公用金費預算執(zhí)行情況分析,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資金收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