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論文
“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我國的基本治國方略,它不僅是一個實踐問題,也同時是一個理論問題。下文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搜集整理的關于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論文的內容,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論文篇1
淺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摘 要]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這是立足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實際,直面我國法治建設的突出問題,明確提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基本原則、重大任務,提出了關于依法治國的一系列新觀點、新舉措、新思路。
[關鍵詞]十八屆四中全會 依法治國 法治思維
一、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意義
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fā)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實現(xiàn)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的必然要求,事關我們黨執(zhí)政興國,事關人民幸福安康,事關黨和國家長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xiàn)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發(fā)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提高黨的執(zhí)政能力和執(zhí)政水平,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一)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xiàn)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迫切要求
《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xiàn)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黨的在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時強調,要推動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全面落實、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斷提高,實現(xiàn)國家各項工作法治化,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國夢,必然包括法治夢。實現(xiàn)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不僅指實現(xiàn)物質層面的民富國強,還包括實現(xiàn)制度和價值層面的文明復興。因此,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xiàn)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發(fā)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必然要求
《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發(fā)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全面深化改革是實現(xiàn)“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必由之路,也是我黨當前工作的重中之重。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確定了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就是完善和發(fā)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
全面深化改革,破除各方面體制機制弊端,要堅守法治精神,堅持依法治國,這是一個破和立辯論統(tǒng)一的過程。當前,我國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qū),全面深化改革涉及領域廣、范圍寬、力度大,各項改革系統(tǒng)性、關聯(lián)性強,任務十分艱巨。這就更加需要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依靠法治來凝聚改革共識,分擔改革風險,推動改革深化、鞏固改革成果。
(三)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維護社會穩(wěn)定、構建和諧社會的迫切需要
黨中央強調:“發(fā)展是第一要務,維穩(wěn)是第一責任。當前我國社會發(fā)展的特點是傳統(tǒng)社會向現(xiàn)代化社會的轉變時期。 這個時期,經濟體制的深刻變革,社會結構的深刻變動,利益格局的深刻調整,思想觀念的深刻轉變,加上經濟全球化、社會信息化、政治民主化、世界多極化進程不斷加快,各種利益、思想、觀念日趨多元,我們正處于戰(zhàn)略機遇期、發(fā)展黃金期,也面臨矛盾凸顯期。這個時期會充滿著大量的社會矛盾,引發(fā)社會的不穩(wěn)定。只有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才能提高公民、法人、社會組織守法的自覺性,只有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才能依法化解社會矛盾,只有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才能依法維護社會秩序,只有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才能依法懲處不法分子的犯罪活動。
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現(xiàn)狀分析
(一)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基本歷程
1978年12月召開的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掀開了我國新時期依法治國的序幕,這次會議解決了我國當時法制建設從“不要法”到“要法”,從“無法”到“有法”兩個重大問題,為以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奠定了基礎。1992年春鄧小平南巡談話,促進了我國新時期依法治國方略的提出,使我國法制建設從“計劃法”走向“市場法”,從“人治”到提出“法治”。1997年9月,黨的十五大,將依法治國確立為黨治理國的基本方略。1999年3月,九屆人大二次會議將“依法治國”載入憲法。 2002年11月,黨的十六大,推進了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落實,這次會議提出了依法執(zhí)政,將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成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之一。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是我國依法治國的里程碑、升級版。這次會議在我黨的歷史上第一次把依法治國作為主題,第一次作出了《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它在推進依法治國方面提出了許多新觀點、新主張、新思路。
(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主要問題
第一,有的法律法規(guī)未能全面反映客觀規(guī)律和人民意愿,針對性、可操作性不強,立法工作中部門化傾向、爭權諉責現(xiàn)象較為突出;
第二,有法不依、執(zhí)法不嚴、違法不究現(xiàn)象比較嚴重,執(zhí)法體制權責脫節(jié)、多頭執(zhí)法、選擇性執(zhí)法現(xiàn)象仍然存在;
第三,執(zhí)法司法不規(guī)范、不嚴格、不透明、不文明現(xiàn)象較為突出,群眾對執(zhí)法司法不公和腐敗問題反映強烈;
第四,部分社會成員尊法信法守法用法,依法維權意識不強,一些國家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依法辦事觀念不強、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現(xiàn)象依然存在。
三、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戰(zhàn)略部署
《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進行了全面的部署,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指明了前進的方向。
(一)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指導思想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貫徹落實黨的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決維護憲法法律權威;依法維護人民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國家安全穩(wěn)定,為實現(xiàn)“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xiàn)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體目標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形成完備的法律規(guī)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jiān)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guī)體系。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zhí)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實現(xiàn)科學立法、嚴格執(zhí)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
(三)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任務
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加強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完善黨對立法工作中重大問題決策的程序;健全有立法權的人大主導立法工作的體制機制,依法賦予設區(qū)的市地方立法權。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各級政府必須堅持在黨的領導下,在法治軌道上開展工作。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公正是法治的生命,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具有重要引領作用,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推進法治社會建設,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增強全社會厲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使全體人民都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wèi)者。
參考文獻
[1] 《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單行本.
[2] 《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輔導讀本.
[3] 《國家治理現(xiàn)代化十講》(黨員干部讀本)國家行政學院出版社.
[4] 《報告輔導讀本》人民出版社.
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論文篇2
試論用社會主義法治文化推進依法治國
摘 要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以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為專題進行研究,并發(fā)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的號召,可以說將依法治國方略、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提到了一個更新的高度。從文化心理和社會傳統(tǒng)看,我國歷史上是一個缺少民主和法治傳統(tǒng)的社會,這就使法治文化建設困難重重。文章從法治文化價值體系建設、理順黨的領導與依法治國的關系、加強法治政府和法律工作者隊伍建設等方面做了多角度的分析。
關鍵詞 法治文化 依法治國 建設
法治是相對于人治而言的一種人類社會治國理政模式,是人類文明、社會物質生活條件發(fā)展到一定階段后的產物。法治文化是相對于人治文化而存在的一種進步文化形態(tài),是一個社會呈現(xiàn)出來的一種文化狀態(tài)和精神風貌,是一個國家或民族對于法律生活所持有的、以價值觀為核心的思維方式和行為方式。
一、加強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的意義
社會主義法治文化是現(xiàn)代民主法治的靈魂,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現(xiàn)實需要,是科學立法、公正司法、嚴格執(zhí)法的內在動力,也是全民守法的內在因素。法治文化具有教化和調控的功能,具有軟約束力,在精神與思想深處制約著人們的行為方式。法治文化對于法治中國建設具有推動作用,人們的社會行為總是要接受文化的指令,法治文化可以使人們在更深層面上把握法律的要求,根據法治的精神推動立法、司法和執(zhí)法走向更高的水準;法治文化還可以使人們具有判斷力,當人們面對復雜多變的現(xiàn)實或出現(xiàn)立法空白和沖突時,就會借助于自己的法治文化理念做出是非或可否判斷。因此,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加強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是一個既具有時代性、又具有深遠歷史意義的課題。
二、我國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存在的問題
(一)法治建設缺乏基礎
我國法治文化建設缺乏一定的基礎。數千年的封建帝王統(tǒng)治,對大多數人仍有相當大的影響,封建“人治”的觀念在一部分人的心中根深蒂固。在中國歷史上,并沒有現(xiàn)代法治的概念,只是一種人治型文化,但卻蘊含著豐富的類法治文化――它不是法治的,卻與法治存在類似之處。類法治文化大都以次文化形態(tài)存在,成為主流人治文化的糾偏力量。由于我國古代法治文化存在根本缺陷及其它社會原因,它在歷史發(fā)展進程中未能發(fā)展成法治文化,相反卻逐步萎縮。
我國法治文化建設還處于稚嫩階段,存在著諸多與現(xiàn)代法治精神不相和諧,甚至相悖的矛盾和問題。這些矛盾和問題不僅抵消著現(xiàn)代法治宣傳教育的實際效果,而且在不同程度上,動搖了人們對法治的信心。分析產生這些矛盾和問題的深層次原因,關鍵在于還未形成與現(xiàn)代法治要求相適應的法治文化。
(二)文化傳統(tǒng)的影響
法治文化是社會文化的子系統(tǒng),其本身就是去身份化的一種社會治理模式。但是長期的官本位文化和身份制度,導致了在我國普法過程中的很多問題的產生。在一些地方,學法成了群眾的“專利”。本來應當成為學法先進、守法模范的領導干部的“缺位”,不僅使一些地方領導層法律知識匱乏,法制觀念淡薄,依法辦事水平低,而且還會產生“上行下效”之效應,對法治文化建設的影響相當嚴重。重視“言教”,忽視“身教”的效果,行政執(zhí)法或司法實踐與法律規(guī)定相悖,嚴重打擊人們對法律和法治的信心,嚴重破壞人們的法治觀念。任何一次違法執(zhí)法、枉法裁決,都可能葬送數年來苦心經營的普法成果。
我國法治文化建設必然與我國傳統(tǒng)人治文化遭遇,我國傳統(tǒng)人治文化是現(xiàn)代法治文化建設的嚴重障礙。用托馬斯.潘恩的名言概括兩者的區(qū)別就是:“在人治社會里,國王是法律;而在法治社會里,法律是國王。”
(三)建設過程中困難重重
要推進全面依法治國,離不開文化的子系統(tǒng)之一――法治文化建設,這是法律制度、法律精神在一個國家或地區(qū)實施的程度和人們對法律信仰水平的總和,是與人治文化相對立而存在著,體現(xiàn)著法治精神和理念,原則和制度,運作實踐和生活方式的進步文化形態(tài),其實質和核心是一種現(xiàn)代人的法治文化共識、價值取向和行為方式。所以說,法治文化建設,是建設當代文明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重要組成部分之一,同時也是一項基礎性的工程。
我國當前法治文化建設相對來說更具社會主導推動性、艱巨性和長遠些。一方面,我國沒有法治文化傳統(tǒng),不可能通過某些文化載體傳遞,在自發(fā)中孕育出法治文化現(xiàn)象,但是,任何文化又是在人類進化過程中衍生或創(chuàng)造出來的,人能后天習得。因此必須也可能由倡導法治的社會主導力量推動的自覺行動,逐步形成法治文化。另一方面,文化又是一個連續(xù)不斷的動態(tài)過程,具有一定的慣性、民族性,當一種新文化出現(xiàn)的時候必然與傳統(tǒng)的文化發(fā)生碰撞,新文化必須在與之相對立的舊文化的矛盾與沖突中,找到自身存在的理由逐步深入人心,最終取而代之,成為某階段的文化現(xiàn)象,其艱巨性是可想而知的,也不是能一蹴而就的。
三、加強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有以下幾個路徑
(一)構建法治文化價值體系
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價值體系包括民主、權利、公平正義、法律至上等。法律只有在實施中體現(xiàn)上述價值,滿足了人們的安全,使損害得到救濟,利益分配的扭曲得以矯正,其權威性、公正性和神圣性的價值才得以彰顯。
(二)完善法治理論與法治體系建設
由于中國法治文化的缺乏,目前,我國對法治文化內涵的研究基本都是以西方的法治文化為坐標的,所以,在法治理論的探究中,要注重繼承吸收傳統(tǒng)的法治元素,并大膽借鑒和移植“外來”的先進法治文化,同時使之民族化、本土化,夯實法治文化建設的理論基礎。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把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作為總目標,并把它作為總攬全局、牽引各方的總抓手,這同時也是法治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
(三)理順黨的領導與依法治國的關系
黨和法治的關系是法治建設的核心問題。新形勢下,黨要履行好執(zhí)政興國的重大職責,必須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tǒng)一起來,必須依據黨章從嚴治黨、依據憲法治國理政,必須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真正做到黨領導立法、保證執(zhí)法、帶頭守法。
(四)建設法治政府
法治的重心在于用法律制約權力,政府是執(zhí)法主體,必須做依法行政的楷模。對執(zhí)法領域存在的有法不依、執(zhí)法不嚴、違法不究甚至以權壓法、權錢交易、徇私枉法等突出問題必須下大氣力解決。法治政府的建設目標是: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zhí)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使執(zhí)法司法者明確:一次不公正的判決比多次不公正的舉動禍害尤烈,因為后者不過是弄臟了水流,前者卻破壞了水源。
(五)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
法治文化的建立不但要以良法存在為前提,更要以良法的公正實施為目的,為重點。作為執(zhí)法司法的公職人員始終處于決定和影響法律實施的主導方向。因此,作為一個必須滿足法治要求的和諧社會,就必須要實現(xiàn)執(zhí)法和司法的公正,而建設一支思想政治素質好、業(yè)務工作能力強、職業(yè)道德水準高、忠實于法律的法治工作隊伍尤為重要。
(六)強化宣傳教育力度,營造法治文化氛圍
應積極整合社會資源,走上街頭,服務群眾,開展專業(yè)法律法規(guī)宣傳普及工作,營造全社會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應以“宣傳法律,弘揚法治,服務民生,促進和諧”為主題,由相關行政執(zhí)法部門組織開展法制宣傳集中服務活動,因地制宜地組織法律咨詢,法制展牌,法制文藝演出,法制燈謎,發(fā)放法制宣傳資料等形式多樣的“送法進萬家”活動,宣傳普及與群眾生產、生活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提供便民為民富民的服務,促進全社會學法守法用法風尚的形成。
參考文獻:
[1]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2] 武婧.建設法治文化 推進依法治國[N].民主與法制時報,2013-04-18.
[3] 用法治文化推進依法治國[N].光明日報,2014.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