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家庭房屋財產保險
家庭財產保險簡稱家財險,是個人和家庭投保的最主要險種。凡存放、坐落在保險單列明的地址,屬于被保險人自有的家庭財產,都可以向保險人投保家庭財產保險。
家庭財產保險簡稱家財險,是以城鄉(xiāng)居民的有形財產為保險標的的一種保險,是個人和家庭投保的最主要險種之一。
被保險人所有、使用或保管的、座落于保險單列明的地址的房屋內的財產,可以約定范圍向保險人投保家庭財產保險。家庭財產保險為居民或家庭遭受的財產損失提供及時的經濟補償,有利于居民生活安定,保障社會穩(wěn)定。
房屋保險
第一條 凡座落于本保險單載明地點并屬于被保險人自有的住人房屋,都可以向本公司投保,但下列房屋不在保險房屋范圍之內:
(一)正處于緊急危險狀態(tài)下的房屋;
(二)年久失修或無人居住的房屋;
(三)為當?shù)卣饔?、拆遷的房屋或違章建筑;
(四)用蘆葦、蘆席、稻草、油毛氈、麥桿、塑料布、帆布等材料為外墻、屋頂、屋架的簡陋屋棚、簡易廚房;
(五)畜禽舍、倉房;
(六)房屋的附屬設備或附屬建筑物,如土圍墻、廁所、花臺、下水道、壁柜、爐具、暖氣、電表、照明設備等;
(七)在建房屋及建筑材料。
第二條 保險房屋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或施救費用支出,本公司負責賠償:
(一)火災、爆炸、空中運行物體的墜落或其它固定物體的倒塌:
(二)雷電、冰雹、雪災、洪水、冰凌、泥石流、海嘯、崖崩、破壞性地震、突發(fā)性地陷或滑坡;
(三)暴風(八級以上)、暴雨(12小時降水30毫米以上)使房屋主要結構(墻體、屋頂、屋架)倒塌和損毀;
(四)因防止災害蔓延或因施救、保護之必要措施造成保險財產的損失及支付的合理費用。
第三條 保險房屋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或施救費用支出,本公司不負責賠償:
(一)戰(zhàn)爭、軍事行動、暴力行為;
(二)核輻射和污染;
(三)被保險人或其家庭成員的故意行為;
(四)蟲蛀、鼠咬、霉爛、變質、墻皮自然風化、墻體自然斷裂、建材自然腐朽、斷裂及房屋的自然倒塌;
(五)因政府有關部門指令分洪、蓄洪、拆遷或因個人拆遷、興建、修復所致的損失;
(六)其它不屬于本辦法第一條所列房屋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
第四條
(一)農民個人投保本保險,由被保險人根據(jù)其住人房屋的實際價值自行確定,并按照保單規(guī)定的項目(即基礎、墻體、門窗、房蓋)分別列明。
(二)以鄉(xiāng)、鎮(zhèn)、村為單位集體投保時,投保人(即組織本單位農民或居民投保的人,下同)可為本單位的被保險人確定一個(或幾個)統(tǒng)一的保險金額,經被保險人選定后,由投保人在《集體投保分戶清單》上逐戶列明,投保人還應按照《集體投保分戶清單》上載明的項目(即基礎、墻體、門窗、房蓋),逐戶列明每一被保險人各項目的保險金額。
(三)若被保險人認為統(tǒng)一保險金額與本人房屋的實際價值出入較大時,也可向本公司申請辦理調整保險金額的批改手續(xù)。
第五條 保險房屋在保險有效期限內,不論發(fā)生一次或多次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或施救費用支出,本公司均按下列規(guī)定賠償:
(一)全部損失按保險金額扣除殘余價值后賠償,但保險金額高于出險時同類房屋實際價值時,以出險當時房屋的實際價值為限。
(二)部分損失既可按保險單或分戶清單上列明的某結構部位保險金額與該結構的損失程度計算賠償,也可按每間房屋的保險金額與該間房屋的損失程度計算賠償。
(三)一次賠款達到房屋保險的保險金額時,房屋保險的保險責任即行終止。
(四)對于施救費用的賠償,應與房屋損失的賠償分別計算,但其最高賠償數(shù)額,以不超過保險房屋被救部分的保險金額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