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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庭上被告人有權(quán)保持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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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沉默權(quán)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接受警察訊問或出庭受審時,有保持沉默而拒不回答的權(quán)利。下面由學習啦小編為你詳細介紹沉默權(quán)的相關法律知識。

        被告人有權(quán)保持沉默

        2012年修改后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不得強迫任何人證實自己有罪。盡管法律并未確立沉默權(quán)規(guī)則,但因法律禁止采用刑訊逼供、威脅等非法方法獲取供述,加之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仍有待完善,實踐中有的被告人在接受訊問時會選擇保持沉默,拒不回答問題。此種情況下,能否因被告人沉默而作出不利于其的推論,值得認真研究。


      法庭上被告人有權(quán)保持沉默

        一、因?qū)徢半A段沉默所作的不利推論

        在審前階段,犯罪嫌疑人接受訊問或面對指控時保持沉默,且滿足特定條件,就可以作出不利于其的推論。英國刑事司法與公共秩序法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了先前沉默對后續(xù)辯護的影響,當警察或其他肩負偵查與檢控職責的官員進行訊問時,要求犯罪嫌疑人陳述某個合理且應當掌握的事實,而犯罪嫌疑人拒不提供,此后卻在庭審辯護時將該事實作為辯護理由,此種情況下,對其在審前階段保持沉默的作法,法官或陪審團可以作出不利于其的推論。

        法官或陪審團根據(jù)該法第三十四條作出上述不利推論時,需要滿足以下六個條件:

        第一,檢控方已對犯罪嫌疑人啟動刑事追訴程序;

        第二,犯罪嫌疑人在正式被提起指控前沒有對辦案人員的提問作出回答;

        第三,犯罪嫌疑人是在辦案人員告知沉默權(quán)后的訊問過程中沒有對提問作出回答;

        第四,訊問目的是為了確認犯罪是否發(fā)生或者誰實施了犯罪行為;

        第五,犯罪嫌疑人在接受訊問時沒有提及相關事實,但在庭審時將之作為辯護理由;

        第六,為合理期待犯罪嫌疑人可以在接受警察訊問時提及相關事實,法院在1997年阿金特案的判決中要求對犯罪嫌疑人接受訊問時的狀況作出評估,包括被告人的年齡、經(jīng)歷、意識能力、健康狀況、是否醉酒以及個人性格等。

        因?qū)徢半A段沉默所作的不利推論,需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第一,沉默權(quán)及例外規(guī)則的關系。沉默權(quán)制度能夠保障犯罪嫌疑人供述的自愿性,使其免于自證其罪,進而確保公正審判。但毫無疑問,沉默權(quán)給偵查工作帶來了嚴峻的挑戰(zhàn)。犯罪嫌疑人在偵查階段的供述往往是破案的突破口,偵查人員已經(jīng)習慣于從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中獲取信息,進而發(fā)現(xiàn)和收集關鍵證據(jù)。沉默權(quán)的例外規(guī)則,就是為了避免過度強調(diào)權(quán)利保障而對打擊犯罪造成嚴重妨礙。

        因犯罪嫌疑人沉默而作出對其不利的推論,在特定情形下可能會侵犯公正審判權(quán)。歐洲人權(quán)法院在1996年默里訴英國案的判決中認為,當犯罪嫌疑人因?qū)で蠓蓭椭痪芙^而選擇沉默時,對其作出推論的做法侵犯了《歐洲人權(quán)公約》賦予其的公正審判權(quán)。這就需要對沉默權(quán)的例外規(guī)則作出明確規(guī)定。

        第二,犯罪嫌疑人未提供相應事實這一情況本身也須有證據(jù)證實。因此,為了促使法官或陪審團在審判階段對被告人作出不利推論,控訴方需要提供犯罪嫌疑人在審前階段未提供相應事實的證據(jù),這些證據(jù)可以在主張犯罪嫌疑人沒有提供相應事實之前或之后提出。

        第三,犯罪嫌疑人可將律師建議其沉默作為抗辯理由。律師作為犯罪嫌疑人的法律顧問,應當向犯罪嫌疑人告知沉默權(quán)的內(nèi)涵及其例外規(guī)則,并正確引導犯罪嫌疑人回答警察、檢察官以及法官提出的問題。如果犯罪嫌疑人主張,律師之前與其會面時建議其不回答問題,并能提供與律師談話的相關證據(jù),該抗辯可作為對抗因沉默而作出不利于其的推論的理由。

        第四,如證人已提供不利于犯罪嫌疑人的信息,犯罪嫌疑人接受訊問時仍然保持沉默,可作出不利于其的推論。證人證言通常是案件中的關鍵證據(jù),可以揭穿犯罪嫌疑人的謊言。如有證人證實,犯罪嫌疑人拒絕回答某些問題是因為該事實不利于犯罪嫌疑人,則犯罪嫌疑人此時再保持沉默,就可以被視為掩蓋犯罪事實,據(jù)此可作出不利于其的推論。法院在2001年弗林案的判決中指出,如犯罪嫌疑人在首次接受訊問時對特定事實保持沉默,當警察從證人處了解到與該事實有關的不利于犯罪嫌疑人的信息,此時再次訊問,犯罪嫌疑人仍然保持沉默,法庭就可以從此次沉默中得出不利于其的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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